
土地經營流轉
2021-01-13

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。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,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(使用權)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,即保留承包權,轉讓使用權。
2004年,國務院頒布《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 》,明確了關于“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依法流轉”的規定;2014年,中央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》,要求大力發展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,五年內完成承包經營權確權。
第十三屆**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決定,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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